⒈ 亦作“奸胥”。
⒉ 旧指官府中巧于舞弊的小吏、衙役。
⒈ 亦作“奸胥”。旧指官府中巧于舞弊的小吏、衙役。
引宋 陈亮 《吏部侍郎章公德文行状》:“立案税籍,得豪民姦胥要领。”郑观应 《盛世危言·税则》:“虽有奸胥,安能舞弊?”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,仅供学习,如有冒犯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Copyright © 2024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