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确立储君。
引南朝 梁 沉约 《立太子恩诏》:“自昔哲后,降及近代,莫不立储树嫡,守器承祧。”唐 李肇 《唐国史补》卷中:“顺宗 风噤不言,太子未立, 牛美人 有异志。上召学士 郑絪 於小殿,令草立储詔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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