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发给;给予;付给。
引《晋书·郑默传》:“出为 东郡 太守,值岁荒人饥, 默 輒开仓振给,乃舍都亭,自表待罪。朝廷嘉 默 忧国,詔书褒叹,比之 汲黯。班告天下,若郡县有此比者,皆听出给。”《水浒传》第四六回:“当即行移文书,出给赏钱,捕获 杨雄、石秀。”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,仅供学习,如有冒犯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Copyright © 2025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