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附添的供品。
⒉ 卿大夫之子。
⒊ 妾。
⒈ 附添的供品。
引《后汉书·祭祀志下》:“凡牲用十八太牢,皆有副倅。”
⒉ 卿大夫之子。
引《宋书·百官志下》:“古者,诸侯世禄,卿大夫之子即为副倅,谓之国子。天子诸侯子有庶子之官,以掌教之, 秦 因其名也。”
⒊ 妾。
引《左传·昭公十一年》“僖子 使助 薳氏 之簉” 晋 杜预 注:“簉,副倅也。”
杨伯峻 注:“簉,即妾,后人称妾为簉室,即本於此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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