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解释】秉:掌握,主持。公:公法。根据公道办事。【出处】清·李宝嘉《官场现形记》第五十七回:“本部院凡事秉公办理,从不假手旁人。”【反义词】营私舞弊【语法】偏正式;作谓语、宾语;含褒义
【解释】秉:掌握,主持。公:公法。根据公道办事。
【出处】清·李宝嘉《官场现形记》第五十七回:“本部院凡事秉公办理,从不假手旁人。”
【反义词】营私舞弊
【语法】偏正式;作谓语、宾语;含褒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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