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用隶书写定古文字。
⒈ 谓用隶书写定古文字。
引唐 陆德明 《经典释文》序录:“《尚书》之字,本为隶古,既是隶写古文,则不全为古文。”
宋 郭忠恕 《佩觿》卷上:“造字之旨,始於象形,中则止戈反正,而省声生焉。至若《春秋》姓字地名,更见《尚书》, 宋 齐 旧本,隶写古文,学者知之,不可具举。”
清 顾蔼吉 《<隶辨>序》:“汉 人传经,多用隶写,变隶为楷,益失本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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