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冒名而得庇荫。谓冒称父祖有功而得入学或任官之权。
引唐 韩愈 《请复国子监生徒状》:“其新补人有冒荫者,请牒送法司科罪。”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,仅供学习,如有冒犯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Copyright © 2025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