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事物合并,立为一类。
⒈ 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事物合并、立为一类。
引汉 许慎 《<说文解字>叙》:“转注者,建类一首,同意相受,考、老是也。”段玉裁 注:“建类一首,谓分立其义之类而一其首。”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,仅供学习,如有冒犯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Copyright © 2024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