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官员向上荐举有功之人,使得到奖励擢用。
⒈ 官员向上荐举有功之人,使得到奖励擢用。 清 薛福成 《庸盦笔记·史料二·张洛行被擒》:“﹝ 英公 ﹞乃併其甥姪数人皆捦以归,解送 僧邸 军前凌迟处死。
引僧邸 保奬 英公,俟补 直隶州,后以知府用。”
⒈ 长官替部属请奖,称为「保奖」。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,仅供学习,如有冒犯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Copyright © 2024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