示谕 【释义】告知;晓示。常用于上对下或书札中。 【出处】《东周列国志》第三回:“遂先期出榜示谕百姓,如愿随驾东迁者,作速准备,一齐起程。祝史作文,先将迁都缘由,祭告宗庙。”《老残游记》第十七回:“宫保只有派白太尊覆审的话,并没有叫阁下回省的示谕,此案未了,断不能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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