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不胜枚举。
引梁启超 《噶苏士传》第四节:“凡一切开民智增公益之事,无不尽力,设民会以通声气,立高等学校以养人材……凡兹文明事业,不遑枚举。”
⒈ 数目繁多,不能一一列举。
例如:「一个意念,符号可以多至不遑枚举。」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,仅供学习,如有冒犯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Copyright © 2024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