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监禁。
⒉ 监督收取。
⒈ 犹监禁。
引《宣和遗事》后集:“耶律延禧 同 赵某 并免朝见,并赐入鸿翼府监收。”
元 关汉卿 《蝴蝶梦》第二折:“那厮将人欺侮,打死咱家丈夫。如今监收媳妇,公人如狼似虎,相公又生嗔发怒。”
《水浒传》第十八回:“先取一面二十斤死囚枷枷了 白胜,他的老婆也锁了,押去女牢里监收。”
⒉ 监督收取。
引《红楼梦》第十四回:“这八个单管监收祭礼。”
清 梁章鉅 《浪迹丛谈·开矿议》:“今人无不言开矿有害者,大都鉴於前 明 之用宦官监收矿税耳,不知委用宦官,则凡事皆有害,何独开矿?”
《清史稿·朱轼传》:“杭州 南北两关税,例由巡抚监收。”
曲波 《桥隆飙》十二:“我二十四岁那年秋天, 全五毒 来到庄子,监收地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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