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发表和坚持自己的意见。
⒈ 发表和坚持自己的意见。
引《新唐书·崔植传》:“﹝ 崔植 ﹞与 郑覃 同时为补闕,皆贤宰相后,每朝廷有得失,两人者更疏论执,誉望蔚然。”
《资治通鉴·唐太宗贞观三年》:“﹝上﹞谓羣臣曰:‘中书、门下,机要之司,詔敕有不便者,皆应论执。比来唯睹顺从,不闻违异。’”
《续资治通鉴·宋仁宗至和二年》:“今天下民困,正为兵多而益兵不已, 执中 身为首相,义当论执,而因循苟简,曾不建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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