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以火焚烧草木而田猎。
⒉ 火耕之田。
⒈ 以火焚烧草木而田猎。
引《礼记·王制》:“昆虫未蛰,不以火田。”
《尔雅·释天》:“火田为狩。”
⒉ 火耕之田。
引《晋书·食货志》:“往者东南草创人稀,故得火田之利。”
唐 白居易 《东南行一百韵寄通州元九》:“吏徵鱼户税,人纳火田租。”
⒈ 用火烧草木而田猎。
引《礼记·王制》:「昆虫未蛰,不以火田。」
⒉ 用火烧杂草树木来充作肥料的耕地。
引《晋书·卷二六·食货志》:「往者东南草创人稀,故得火田之利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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