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官府所有的财货。
⒈ 官府所有的财货。
引《逸周书·允文》:“公货少多,振赐穷士。救瘠补病,赋均田布。”
朱右曾 校释:“公货,在公之货,如鹿臺之钱,鉅桥之粟是也。”
《国语·楚语下》:“国马足以行军,公马足以称赋,不是过也;公货足以宾献,家货足以共用,不是过也。”
韦昭 注:“货,珠玉之属,自然物也。”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,仅供学习,如有冒犯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Copyright © 2024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