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恩泽。
⒈ 犹恩泽。参见“恩泽”。
引宋 朱弁 《曲洧旧闻》卷二:“命官有过犯,虽经赦宥及去官,必取旨特断,以此,恩霈悉为空文。”《元典章·圣政二·霈恩宥》:“朕君临万邦,恩霈寧有远邇之间。”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,仅供学习,如有冒犯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Copyright © 2024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